887700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学业督学预警试行办法

作者: 来源:887700线路检测中心发布时间:2020-06-29浏览次数:948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规范学生工作,创新学生思想教育方法与手段,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发挥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作用,形成思想教育合力,增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危机干预,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者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克服学业困难,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徐州工程学院887700线路检测中心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有不及格记录、留降级试读、受处分等三个类型,根据学生学业情况不同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内容

(一)旷课预警

根据各班每周统计的考勤情况,对学生旷课情况进行预警,使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旷课达到一定节数,通报家长。

(二)成绩预警

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进行实时跟踪对不及格课程达到一定门数的同学提出警示。辅导员根据警示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

(三)考试预警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告知作弊行为的后果打消学生作弊的侥幸心理,减少作弊现象的发生。如考生在考场中违反考场纪律,将严格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通报给学生家长。

第五条学业预警的标准

(一)旷课预警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9学时者,院内通报批评。辅导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错误责、责令其改正。

2.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学生科责令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错误责、责令其改正。

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和保证并且联系其家长到校

4.一学期累计旷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学院党委书记和违纪学生进行谈话,教育违纪学生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联系其家长到校,及时了情况,配合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5.一学期累计旷课40-5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院长和违纪学生进行谈话,教育违纪学生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联系其家长到校,配合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工作。启动特级预警程序,向违纪学生签发级预警通知单。

6. 一学期累计旷课60学时以上,给予退学处理。

)成绩预警

1.期末预警。每学期期末考试后,辅导员应及时将本学期成绩通知学生家长;对本学期不及格的学生向家长提出预警,并请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学生认真对待功课和学业。辅导员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适时安排老师或优秀学生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

2.期初预警。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教务科及时补考后仍不及格学生名单通知其辅导员,辅导员根据不及格科目总数确定等级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和本人,并及时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

第六条学业预警的实施办法

1.需口头预警的学生由辅导员与学生谈话,根据学生事情情况对其进行警示和教育。

2.初级以上预警,各辅导员将名单和情况说明上报学院副书记审核预警级别,审核无误后,由辅导员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督学预警档案》相关项目。

3.辅导员对每学期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根据预警档次不同,对预警学生建立相应预警档案。

4.下达一式三份的《徐州工程学院887700线路检测中心督学预警档案》,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一份《徐州工程学院887700线路检测中心督学预警档案》及学年成绩单,由学生辅导员以挂号信方式寄给学生家长并电话通知,将家长发回的回执单及挂号信回执单放入学生预警档案存档。其余两份一份交给学生本人保存,另一份放入学生预警档案存档。

5.对于受到预警的学生,由辅导员与被预警学生谈话,根据学生自身情况,帮助其找到问题,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目标,建立学习信心,对存在“三困”问题学生(所谓“三困生”,即指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和思想困惑的学生)进行特别关心,做好疏导工作,及时有效进行处理。帮助学生安排好以后的学习计划,同时将谈话记录存入预警档案存档。

6.对于受到中级预警的学生,在辅导员谈话后,由学院副书记进行谈话,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7.学生根据与辅导员谈话结果,结合自身情况,制订学习计划书,将复印件交辅导员放入预警档案存档。

第七条学业预警帮扶措施

1.辅导员在发出预警通知后,要经常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谈话,保证每月两次谈话时间,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结合学生所做学习计划书对学生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谈话应在《徐州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督学预警档案》中做出记录。

2.根据学生学业实际情况,如有需要,采取集体自修、学习辅导、班级帮扶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学院定期检查被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指导辅导员工作。

4.各学期初应对上一学期被预警学生学业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学业情况,确认是否需要预警升级或者取消预警。

5.若学生心理或生理上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暂缓发送预警通知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209月起试行。